個人信息收集聲明

www.jumpstarter.hk (下稱「本網站」)是由開曼群島法律所設立的香港創業者基金有限公司和台灣創業者基金有限公司组成、源於阿里巴巴集團的阿里巴巴創業者基金(以下合稱「 阿里巴巴創業者基金」、「本基金」、或「我們」等) 所設立的網站。

我們將於2023年舉辦一系列JUMPSTARTER活動(下稱「活動 」),包括JUMPSTARTER比賽(定義見條款與細則)初創企業博覽、企業交流、學生創業教育、導師/投資者時間、企業創新教育及創業研討會等,其目的在於支援青年透過阿里巴巴集團生態體系完成職涯發展及實現其創業抱負。

您知悉並同意,您必須接受本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方可以參加我們舉辦的活動。當閣下提交申請 或者參與活動,即代表閣下接受本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受其約束。如果您不接受本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您不應該提交您的申請或參加活動。

  1. 本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旨在說明基金將如何收集、使用、處理和轉移閣下就活動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2. 閣下必須提供此參加表格上有 * 標示的欄位的資料,及任何基金不時要求閣下提供及列明為必須提供的個人資料。如閣下未能提供所須必要資料,可能導致基金無法處理閣下的申請表及/或使閣下未能參與活動。
  3. 如閣下在任何時候向我們提供任何第三方(例如:僱員,代表等)的個人資料,閣下保證並承諾閣下已獲得相關個人的同意向提供其個人資料,容許基金按照本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使用和轉移他們的個人資料。

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的目的

  1. 基金或會將我們收集的個人資料用於以下一個或多個目的:(i) 處理及管理閣下參加活動的參加表格;(ii)就閣下的參加表格、活動或有關之事宜、任何查詢、回饋或投訴聯絡閣下;(iii) 將閣下的個人資料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可能向公眾提供的任何形式)收錄於任何由或為基金創作而關於活動的簡要介紹、內容、出版物、圖像、錄音和/或材料中;(iv) 籌辦及管理活動,包括(但不限於)閣下參加活動(如閣下的申請被接納);及 (v) 根據下述第(e)段發送推廣資訊給閣下;及(vi)保全在本基金的數據庫以供其他用家參考。

直接促銷

  1. 在閣下表示同意的情況下,基金將發送有關以下類別的資訊給閣下:
    1. 基金任何一員所舉辦、主持或提供的有關企業家、初創業務、科技以及閣下在申請表中勾選的任何其他類別的服務及活動的推廣;
    2. 基金任何一員所主持及/或提供的活動及服務的研究和問卷調查;及
    3. 活動不時的的最新消息和公佈。
  2. 若閣下提交此參賽表格,即表示同意基金就根據以上直接促銷的目的使用閣下的姓名,地址,電話號碼,電郵及履歷資料,除非閣下勾選退出框格,以表明反對該等使用。

個人資料的披露

  1. 因應上述的目的,我們或會將我們所持的閣下的個人資料轉移至: (i) 基金的其他成員及(ii) 任何基金其他成員的協力廠商服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提供有關活動後勤或IT支援服務、市場推廣與宣傳、餐飲、保安等服務供應商)。
  2. 基金或會將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全名、履歷資料及聯絡資料)收錄于將向公眾傳播及提供的有關活動的宣傳及市場推廣材料(包括但不限於影像及/或錄音,照片,直播片段,廣播片段、小冊子及廣告)。
  3. 基金或會在根據適用法律要求或任何法院、審裁處、政府部門或執法部門提出要求或為抗辯有關閣下的申索的任何情況下披露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的查閱和更正權利

  1. 閣下有權查閱或更正基金所持有閣下的個人資料。如有任何查閱或更正個人資料的要求,或其他有關個人資料的疑問,閣下可發電郵至jumpstarter@ent-fund.org以聯絡基金的私隱管理員。

免責聲明

若閣下提交此參賽表格,即表示明白及同意以下各點:

(i) 基金享有單一酌情決定權以決定以任何理由接受或拒絕閣下的申請,且無需對閣下承擔任何責任。

(ii) 基金享有對活動作出任何決定的絕對酌情決定權,其決定為最終決定及具約束力。

(iii) 基金享有單一酌情決定權以隨時決定暫停或終止閣下參與 (全部或部分)活動。

(iv) 基金享有單一酌情決定權以決定修改或取消 (全部或部分)活動,且無需對閣下承擔任何責任。

(v) 閣下須自行承擔所有有關閣下的申請及/或參與活動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

(vi) 閣下明白及同意,閣下在活動期間或就活動所提供、上傳、 提交、 傳送或呈交的(不論是任何形式的)一切數據、材料或信息, 均不具有保密性及有可能就管理、組織、提供、主持、履行、推廣、營銷、宣傳及/或展示活動等目的而被基金及其許可人傳播和披露。有關數據、材料或信息可能因此被公眾所知曉。

(vii) 閣下確認並同意閣下自願出席和參與活動,並由閣下承擔因而產生的一切風險。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基金並不承擔因為閣下出席和參與比賽而產生的任何及一切責任。

(viii)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基金明確就所有有關活動的所有保證及條件,不論是明示或默示的保證及條件,一律免責。

(ix)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基金不會根據合同、侵權(包括疏忽)、違反法定責任或在其他情況下,為閣下就活動而招致的損失、損害賠償、費用及支出(包括無論是一般的、特別的、間接的、直接的、象徵式的、懲罰性的、附帶或相應的),包括利潤的損失;收入的損失;時間的損失;預期儲蓄的損失;機會的損失;資料的損失或損壞;使用的損失;業務的損失;已浪費的開支;物質財產的損失或損害;業務中斷;或商譽的損失或損害承擔法律責任,不論基金是否預先知道該損失的可能性。

以上免責聲明並不影響阿里巴巴創業者基金的條款及細則.